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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文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10-30    来源:中国外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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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外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是中央所属事业单位,是承担党和国家书刊网络对外宣传任务的新闻出版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对外书刊的出版、印刷、发行以及互联网、舆情研究、对外翻译等业务工作。

(二)规划、管理本系统书刊进出口和音像制品出口业务,组织参加有关书刊国际展览。

(三)根据书刊对外宣传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管理本系统国际合作出版发行和中外文版权交易。

(四)管理本系统聘请的外国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规划、筹建和管理本系统在海外派出机构。

(五)统一管理全局事业、基建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结算和审计,审核、监督局属企业财务。

(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工作;受人事部委托,负责组织全国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评审工作。

(七)完成中共中央各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外文局部门预算包括中国外文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中国外文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第二部分:中国外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部门公开表1-8)


第三部分:中国外文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外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555.6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5,843.25万元、上年结转3,712.36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60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1.19万元。

二、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843.2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920.17万元,增长8.0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903.25万元,占95.53%;住房保障(类)支出2,940万元,占4.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118.3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699.93万元,减少18.33%。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次性追加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8.5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38.51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所列科目按要求进行了调整。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7.0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45.40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次性追加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8,373.1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299.02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增大书刊网媒体投入以进一步增强外宣影响力;二是新增外宣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2018年预算数为5,021.0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62.97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参加全国翻译资格考试人数大幅增长,相应增加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1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90万元,减少27.37%。主要原因是纳入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较上年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85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90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人数及职级变动等原因导致当年所需经费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79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0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人数及职级变动等原因导致当年所需经费增加。

三、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27.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7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1,64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外文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6.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9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5.18万元,公务接待费53.1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169.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外事活动的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1.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实施车改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公务接待费减少9.38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外文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外文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国外文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8,598.12万元。

七、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外文局2018年收入预算78,598.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12.36万元,占4.7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43.25万元,占83.77%;事业收入7,500.39万元,占9.5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0万元,占0.41%;其他收入1,222.12万元,占1.56%。

八、关于中国外文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外文局2018年支出预算78,59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5.58万元,占27.65%;项目支出56,542.54万元,占71.9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20万元,占0.4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外文局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9.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5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1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5.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88.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6月1日,中国外文局共有车辆3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38.31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16.14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89.8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外文局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文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外文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文局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机关服务(项):指为中国外文局提供后勤服务的服务中心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中国外文局下属出版、发行单位的业务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指中国外文局所属培训中心、当研院、考评中心及信息中心的业务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宣传文化单位的公益性项目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公开表1-8